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世界热门:杜新枝最后的防守策略,“离婚”能让她在最后关头“一招致胜”吗

日期:2023-02-06 05:00:51 来源:旅游小豆

近日,有各路媒体爆出杜新枝“离婚了”,是否属实?现在还有待确认。

对于此消息,有网友认为身患癌症的杜新枝,准备以“断臂求生”的方法保全丈夫,牺牲自己。

有人不禁要问:这方法有效吗?真的可以做到“金蝉脱壳”吗?真的可以做到“要钱没有,要命一条”吗?


(相关资料图)

我个人认为,如果杜新枝和丈夫郭希志真的离婚了,确实可以既保财又保命。理由如下:

保全家庭财产

她们可以通过签订离婚协议的方式,把家里的房产和存款都分配给郭希志,这样杜新枝就成了名副其实的“光杆司令”。

如果案件最后判决结果需要赔偿的,那杜新枝也没有执行能力,法院也奈何不了他。

杜新枝和丈夫已经生活了30多年了,感情肯定很深厚,不会因为离婚中断联系的,“离婚”只是权宜之计。即便杜新枝表面没有财产,生活得也会很好。

问题是,现在是案件调查的关键时期,法院会不会干预她们离婚现在不好说。

虽说离婚是民政局的事情,如果不是起诉离婚应该与法院无关,但是,目前这个事件已经成为各界关注的焦点,民政局也要慎重核实离婚原因,不会轻易批准的。

不管怎么说,杜新枝这一步棋走得还挺厉害的,如果夫妻二人坚持感情破裂,民政局也没办法,这事不能强制,只能调节。

保全丈夫郭希志

离婚了,客观上两个人没有什么瓜葛了,最后有需要的时候,杜新枝把所有一切揽在自己身上,凡事与丈夫无关,这样就保全了丈夫的安全。家里有顶梁柱在,这个家就散不了。

这么说起来,杜新枝的做法还有点悲壮的意思,真是对丈夫有情有义。所以人性真的很复杂,就是一个多面体,没有绝对的好也没有绝对的坏。

除了保全郭希志之外,家里的孩子也有了父亲的照顾,整个家看起来还算完整。

如果不离婚,钱都拿来赔偿,夫妻二人同命相连,这个家就算散了。

还得说杜新枝是非常有远见,有谋略的。

杜新枝未来采用保外就医,保全自由

众所周知,杜新枝已经换上了重病,如果她最后败诉,就会面临牢狱之灾。但是鉴于她的身体情况,她是可以申请“保外就医”的。

具体依据现行《刑事诉讼法》第265条规定:

对被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罪犯,有下列情形之一的,可以暂予监外执行: (一)有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的; (二)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; (三)生活不能自理,适用暂予监外执行不致危害社会的。 对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罪犯,有前款第二项规定情形的,可以暂予监外执行。 对适用保外就医可能有社会危险性的罪犯,或者自伤自残的罪犯,不得保外就医。 对罪犯确有严重疾病,必须保外就医的,由省级人民政府指定的医院诊断并开具证明文件。 在交付执行前,暂予监外执行由交付执行的人民法院决定;在交付执行后,暂予监外执行由监狱或者看守所提出书面意见,报省级以上监狱管理机关或者设区的市一级以上公安机关批准。

杜新枝应该可以参照第一条提出申请。

从某种意义上讲,即使是最不好的情况下,杜新枝也没有失去宝贵的自由,她依然会获得良好的医疗条件。

写在最后

通过以上对杜新枝“离婚好处”的分析,可以看出,离婚对杜新枝“有百利而无一害”。

因此,我猜测坊间传闻极有可能是真的,或许是律师给杜新枝出的“防守策略”,以防万一。

朋友们,你们怎么看有人说杜新枝“离婚”这件事,欢迎在下方留言讨论。

我是春城花草香,听风赏雨,采菊南山,希望送你一段轻松有趣的时光

标签: 保外就医 暂予监外执行 交付执行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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